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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招版主】新梦幻之城论坛,由你主张!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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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1:14: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这里是你的家园,这里有你的朋友、你的同伴,这里有你的欢声笑语、你的嘻笑怒骂;这里还有你的点点滴滴回忆,永恒珍藏。这样一个地方、一块乐土,你会愿意为它努力耕耘。现在,这里等着你来把它变得更加美好,天空之城论坛,由你主张。
    为了使大家能更尽情投入到《新梦幻之城》的奇妙旅程中,让新梦幻之城官方论坛成为一个提供给玩家各抒己见、交朋结友、讨论游戏的地方,我们招募玩家担任部分版块版主。   
     
    当选版主后积极主动,管理好自己所热爱的版面,活跃版面的气氛,调动版友的积极性,多发表文章见解,引导话题。我们定期对表现优秀,深受版友认同的版主给予一定的嘉奖,以示鼓励和感谢。

招募时间:2012年4月11日-2012年5月11日

招募版主的版块以及招募数量:
《新梦幻之城》新手提问区:招若干名
《新梦幻之城》经验交流区:招若干名

玩家版主守则
一、论坛管理
1.        根据论坛版面风格进行管理,版主负起把握良好言论风气和维持版面秩序的责任,出现不可控的严重情况通知总版主进行处理;
2.        认真积极诚恳回复玩家的帖子,尽力维护版面良好氛围及特色,适度控制灌水,其他的可参照各论坛相关规定;
3.        积极发表言论,引起各类与版面内容相关的讨论;主动与版友的交流与沟通,培养版友的写作兴趣,提高写作热情;定期组织版内活动,活跃版面气氛,营造良好的版面氛围;
4.        认真阅读将该版网友的帖子,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放入论坛精华区,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应客观、公正、高质、高水平、谨慎、不以个人喜好,不以个人关系、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一周以上没有精华整理工作的,将视为失职,多次出现此种情况,将被免去版主资格;
5.        在对论坛进行管理操作时,若发生误操作(例如误删帖子),请立即与我们联系(建议用论坛消息),说明情况,并且在第一时间向玩家做出解释;
6.        各论坛版主也可以在进行磋商后自行制定更为详细完整的分论坛管理规定,但内容不能与论坛总的规定相抵触;
7.        各论坛版主每天保持至少3小时在线时间,以便能够及时地维护论坛和回复玩家的帖子,另外,版主的帖子在论坛应该具有导向作用;

二、请假及离职
版主因为有事短期内不能对论坛进行管理的,时间在两周之内的(含两周)可以联系管理员请假; 时间在两周以上(最多一个月),我们会暂时取消其管理权限,如无特殊情况,待其归来后立即恢复管理权限;
请辞版主职务,可提前两周联系管理员申请,并且在正式离职时在所管理的论坛发贴声明。

三、取消管理权限
  版主在管理论坛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管理权限,具体:
1.        辱骂他人或有明显过失者;
2.        使用淫秽恶意文字者;
3.        对投诉玩家进行打击报复者;
4.        无故一个星期以上不登陆论坛进行管理者;
5.        带头挑起争端者;
6.        宣传、使用恶意程序者;

四、版主奖励:
  担任版主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经过考核后成为正式版主。

    
称职版主会在公测期间给予道具或货币奖励

五、版主申请表:
如果您仔细阅读了以上规则,觉得您热爱《新梦幻之城》论坛,有志让它变得更加美好,并且

有能力胜任版主职务的,请发站内信到管理员"球球"处,我们等待您的申请。

申请站内信的标题统一为“申请玩家版主”,内容包括:

1.        目前居住城市;  
2.        论坛用户名及乐子通行证;
3.        所申请的版面;
4.        请谈谈申请担任该版版主的理由;
5.        您如何聚集本版的人气,并引导本版讨论方向的主题;
6.        您对《新梦幻之城》论坛现状改善的建议(功能改善除外);

7.       QQ ;
8.        Email;
9.        联系电话;
10.       通信地址;
11.       职业;
11.       每日论坛在线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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